Sa基好來好去唔分身家

蔡卓妍(阿Sa)與鄭中基(Ronald)昨日突然宣布離婚,哄動全城。雖然Ronald是金牌大風的太子爺,爸爸鄭東漢身家豐厚,成為億萬新抱的阿Sa吸金力強,而且投資有道是圈中小富婆。據知Sa基離婚已協議不會分身家,好來好去。

阿Sa於06年瞞住公司與男友Ronald遠赴美國秘密結婚,昨日突然舉行記者會宣布離婚,哄動全城。據知二人在美國註冊填報的洛杉磯住址和香港淺水灣獨立屋都是鄭中基擁有,Ronald貴為億萬太子爺,身家豐厚,阿Sa嫁給他可以享福做少奶奶,但她仍堅持工作,只在06年婚後不久,阿Sa賣出漾日居豪宅勁賺港幣500多萬港元,秘密搬入老公的淺水灣愛巢。

吸金半億

如今兩人離婚,阿Sa隨時分老公身家,不過,據悉阿Sa和Ronald決定離婚時,協議不會分身家,好來好去,不希望因離婚而為錢反目。其實已屬天后級的阿Sa吸金力驚人,單是去年她出唱片、拍電影、廣告及舞台劇等,已吸金半億,早前她還透露有三個物業用作收租,故即使離婚她亦不愁生活。

傾好條件

由於今次兩人於美國洛杉磯結婚,是否根據美國離婚法律妻子分老公一半身家?據黃國桐律師指出,不論是否在港註冊結婚,港人都可在港辦離婚,但要提供有結婚地政府蓋印嘅正本結婚證書,同證明到佢哋合唔嚟嘅原因就可申請離婚。他說:「根據香港離婚法例,結婚住所,即是兩人婚後的居所,係可以平分,唔需要理會物業係共同持有,定係單一方持有。不過鄭中基同阿Sa咁有錢,可以喺離婚時傾好條件,自行決定會唔會分身家。」

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