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各地天主教神父性侵兒童猖獗為人詬病,教宗方濟各最近修改天主教法律,將性侵、誘使兒童性交、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及隱瞞性侵等列為刑事罪。教宗稱此舉其中一個目的是減少由當局酌情的性侵個案。
有關修法由開始至完成歷時11年,參考了教會法及刑事法專家的意見。修改的內容包括承認兒童及成人都可以是濫權神父的受害人,此前認為成人有足夠心智表示同意或拒絕,因此不獲列為受害人。另外,如果神職人員用暴力、恐嚇或濫用權力作性侵,嚴重可丟職。
今次是已故前教宗若望保祿二世1983年以來首次大規模修法,新法將於本年12月8日起生效,法例包括禁止向女性授予聖職及禁止欺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