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例 禁擅取個人訊息

廣東省周一宣布,《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將於下月1日實施,當中列明禁止相關機構採集或未經同意採集個人訊息,包括個人收入、存款、有價證券、血型、病史等資料。一旦採集禁止採集的訊息且危害社會安全,最高可被罰款50萬人民幣(約60萬港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