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1210萬元別墅賄官

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公布江蘇申華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仇明芳行賄案的起訴書,指她曾送河北省政府前副秘書長吳立芳一幢價值99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210萬港元)別墅等財物,以換取5億元(6億港元)融資。資料顯示,仇明芳此前已因另一宗行賄案被判囚,但獲緩刑。(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