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黨成員王炳忠及其父親王進步、與林明正、侯漢廷等5人,被控收受大陸國台辦1,500萬元新台幣(約402萬港元),並與大陸留學生周泓旭在台發展組織。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周三宣判,裁定5人全部無罪。台北地檢署不服一審判決,表示要提出上訴。(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