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浙江湖州市吳興區一名34歲謝姓男子,日前竟以15.8萬元人民幣(約18.9萬港元)價格,把年僅兩歲半的親生兒子小佳(化名)賣予他人,其後用款項到貴州等地遊山玩水。當地警方本月中旬接獲親屬報案,指小佳失蹤後,隨即展開調查,成功尋回小佳。謝男則因涉嫌拐賣兒童被刑拘。
案情指,謝男約在兩年前離婚,並獲得兒子的撫養權,卻一直交由爺爺奶奶照顧。現於江蘇常熟市打工的謝男,本月10日突然表示要帶小佳與生母見面,並把兒子帶走。家屬察覺有異,致電男童生母,確認她未曾提出要求見面,遂於本月17日報警。
警方在上周六拘捕謝男。他被捕後供稱,因手頭拮据,故把兒子賣予常熟市一名黃姓人士。黃某則表示,自己的女兒與女婿結婚6年仍未有孩子,檢查得知女兒懷孕困難後,因打聽到謝男想賣兒子,遂與他交易。經查,警方發現謝男與前妻早在10年前,曾把兩名女兒送人撫養,正在調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