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挖500公斤竹筍賠1800元 村民誓入稟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省成都市蒲江縣成佳鎮早前有旅行團團員在沒有徵得村民同意下,私下挖走約500公斤竹筍,雙方事後發生爭執。村民要求賠償1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8萬港元),事後在鎮政府及公安協調下僅獲1,500元(約1,802港元)賠償,他直言會從法律途徑追討更多賠償。

事發於本月4日,旅行團在採茶途中,進入竹林內挖筍。張某稱當時有70至80人挖筍,旅行社職員態度惡劣,甚至企圖動手打人,他因一時氣憤而要求賠償10萬元。

張某指被挖走的是楠竹竹筍,楠竹的經濟價值高於食用價值,他稱自家總共種植2.3畝楠竹,經濟損失超過一萬元以上,估計要3年才能恢復舊觀。成佳鎮副鎮長杜家琳表示,為了盡快處理事件及讓遊客有更好體驗,因此以賠償1,500元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