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雲南昆明市一名13歲少年近日偷走父親夾萬內現金,並拿到商場專櫃購買名牌手袋,消費約2.3萬元(人民幣‧下同,逾2.7萬港元)。東窗事發後,家人帶少年到專櫃要求退貨,最終在商場協調下,成功取回款項。
少年的父親接受內媒採訪時表示,兒子當時在專櫃購買了一個名牌手袋及掛飾,行為已超過其個人的行為能力和消費能力,質疑商場和售貨員明知對方未成年,為何仍出售商品。起初,專櫃拒絕退貨,家屬於是向商場投訴,又表明假如無法退款,將走法律程序。在商場工作人員協調下,專櫃終向家屬退款。
當地律師事後指出,根據《民法典》規定,13歲孩子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事件中少年用父母錢買名牌袋,顯然跟其認知水平和收入不相符,父母可找商家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