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投毒奪命珠海漢判死緩

廣東珠海市香州區的「心笛搖籃幼兒園」前職員黃永春,早年因不滿薪酬太低,為了報復上司,竟在師生餐飲中投放老鼠藥,希望損壞上司和幼兒園聲譽,導致一名年僅5歲葉姓男童死亡,另有5名師生中毒送院。案件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宣判,黃犯投放危險物質罪成,被判處死刑,緩刑2年。

食河粉6人嘔吐抽搐

案發於2019年10月22日下午4時許,該幼兒園6名師生進食湯河粉後,出現嘔吐、抽搐等症狀,被送院搶救。葉的父親憶述,由於兒子當時病情危重,翌日已轉送至廣東省人民醫院搶救,惟延至同年11月7日,醫生表明「搶救已經沒有任何意義」,讓他們着手辦理身後事,最終兒子同日不治。由於警方當時尚未了解中毒源頭,未定性為誤食還是人為投毒,令家屬悲憤無處發洩。

經鑑定,葉的死因是氟乙酰胺(老鼠藥)中毒致急性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引發多器官功能衰竭。另外,警方亦在葉及其他5名師生的尿液、血液中,檢出氟乙酰胺成分。

想讓上司蒙經濟損失

警方展開調查後,認為2014年入職的黃永春有重大犯案嫌疑,同月24日將其拘捕。黃承認,他早於2018年底因工資待遇低及其他工作瑣事,對女上司勞×雅心生不滿,遂出現在食物中投毒讓她蒙受經濟損失的想法,並於翌年10月在地攤購買老鼠藥,於事發當天犯案。

雖然黃永春被捕後坦承罪行,並且自願認罪認罰;但是法院認為,黃的行為導致一人死亡、多人中毒,已經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且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罪行極其嚴重,遂依法判處死緩,並且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必須在判決生效15天內,向死者家屬賠償42萬元人民幣(約50萬港元)。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