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前市長貪3201萬 認罪候判

湖南婁底市前市委書記兼市長李薦國受賄一案,前日在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李被控在2008年至2020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醫藥銷售、項目承攬、工程款支付、職務晉升等方面牟取利益,並收受約2,704萬元人民幣(約3,201萬港元)財物。他當庭認罪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