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昨日起實施新規,在該市逗留逾24小時的市民,諸如探親、就學、就醫等,均需提供個人信息,但參加一日遊的旅客、交通中轉及即日往返的公務活動除外。新規亦要求用人單位、酒店旅館等登記信息,違者最高可罰5,000元人民幣(約5,919港元)。新規引起輿論爭議後,市政府強調規定中涉及的個人可自願登記,非強制要求。(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