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電核災賠償 勢超7300億

【本報綜合報道】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於311大地震時洩漏輻射,造成核災難。大地震將近10周年之際,管理核電站的東京電力公司累計賠償金額,包括去除核污染費用,預計最快於本年度超過10萬億日圓(約7,302億港元)。

截至上月19日,賠償予核災區域內民眾的精神損失及營業損失費用,高達7萬億日圓(約5,111億港元),用於去除核污染有2萬億日圓(約1,460億港元),總數較東電於2012年估算的2.5萬億日圓(約1,825億港元)高出近4倍。

由日本政府出資成立的原子能損害賠償和反應堆報廢等支援機構,提供無息支付金予東電償還部分賠償。除東電外,各電力公司亦會支付負擔金償還賠償,其中多數會轉嫁予電費,最終由日本國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