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縣人民法院原定於周三,開庭審理鄧琳琳在副院長家樓頂死亡案,案由為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被告為陳姓副院長及他及死者工作的郎溪縣人民醫院,但其後宣布庭審需要推遲。代表死者家屬的律師表示,該案證據有一定缺失,男方及醫院和女方的死亡有關聯性,應按比例負責。
事發於去年10月14日晚上,鄧琳琳被發現在陳姓已婚副院長住所的樓頂上吊身亡,並留下遺書,指摘陳男無數次欺騙她。縣公安機關連夜到現場勘察及調查走訪,排除刑事案件,認定為自殺。事發後郎溪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陳男被免去黨政職務,縣紀委監委立案調查其涉嫌違紀問題,縣衞健委正協同相關部門處理善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