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法院促放納瓦尼 俄拒絕

【本報綜合報道】俄羅斯反對派領袖納瓦尼被判監3年半,國際司法機構歐洲人權法院前日要求俄羅斯放人。俄羅斯司法部拒絕要求,批評此舉不合法。

歐洲人權法院援引第39條法例敦促俄方釋放納瓦尼,該法例按聯合國難民署的指引,為有風險面對即時而不可逆轉生命威脅的人而設。法院認為納瓦尼的安危會因早前的定罪帶來威脅,裁定俄方需立即釋放他,又指若俄方拒絕將為歐洲人權留下缺口。俄羅斯司法部同日拒絕人權法院的要求,指判決沒有理據,對方不可取代國家法院並撤銷國家的裁決。

今次援引第39條法例屬緊急措施,以往引用此例時多涉及罪犯移交的情況,即被告有可能會被移送到危險國家受審時由辯方律師提出,至於納瓦尼本案不牽涉移交問題,所以有評論指人權法院能對俄羅斯做的事相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