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醫院斬傷4人惡漢判死緩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男子崔振國因不滿眼睛治療效果,於去年1月前往朝陽醫院斬傷包括醫生陶勇在內共4人。案件昨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崔男因故意殺人罪成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稱,去年1月20日下午1時50分許,崔振國持事先準備的菜刀進入朝陽醫院門診樓7樓,趁正為患者檢查的醫生陶勇不備,用刀斬向其後腦及頸部。陶勇其後負傷逃往其他樓層,再被崔男斬傷手臂,期間3人在過程中欲阻攔崔男也被斬傷。根據司法鑑定機構於去年11月4日發出的鑑定意見,陶勇身體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其餘3人輕傷。

官斥手段殘忍

法院認為,崔男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目的,持刀故意斬擊他人要害部位,造成多人受傷,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本案雖為殺人未遂,且崔男作案後讓他人報警並在現場等候,可視為自首,但考慮到其在醫療公共場所公然持刀追斬行兇,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極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依法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