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辱女童棄屍 同村兇徒處死

【本報綜合報道】廣西欽州市靈山縣10歲女童楊曉燕,大前年遭時齡29歲的同村男子楊光毅姦殺,事件轟動社會,又稱百香果女童案。案件經多次審理後,楊男去年12月被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後被,昨日已對楊執行死刑。楊曉燕母親同日向內媒透露,女兒已經安葬,並將按照當地風俗擇期為其辦理後事,但目前尚未獲得民事部分的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認為,楊男2018年10月為發洩私欲,事先預謀帶刀具強行劫持同村幼女楊曉燕至山上,使用殘忍的暴力手段實施姦淫,導致對方死亡。

擲受害人入水坑浸死

案發於2018年10月4日中午12時許,時齡29歲的楊男外出時,遇上正售賣百香果的楊女,隨即產生強姦念頭。楊男及後趁她回家途中在一竹叢處抱走楊女,並強行脫她的褲子。她曾試圖反抗,卻被楊男掐頸至昏迷,隨後被裝入蛇皮袋帶到附近山嶺,最終被扔入水坑中浸死。法院經多次審理,從判處死刑改判死緩,最終經法院重審,楊男仍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