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16機構 拒收現金受罰

中國人民銀行昨日公布,在2020年第四季度,該行依法對16個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罰,金額從500元(人民幣‧下同,約609港元)至50萬元(約60.9萬港元)不等。(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