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內地商標判侵權 須賠9200萬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網絡零售商亞馬遜從2002年開始以「AWS」(Amazon Web Services)品牌為全球提供雲端運算服務,並在2014年進入中國內地市場,兩年前卻被北京一間2003年成立的科技公司「炎黃盈動」控告商標侵權。北京法院近日判處亞馬遜敗訴,不但失去「AWS」商標的內地使用權,同時需要向「炎黃盈動」公司賠償7,67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9,214萬港元)。

內媒查閱商標註冊網站發現,亞馬遜和炎黃盈動都有申請註冊「AWS」商標,其中炎黃盈動在2008年、2011年和2012年均註冊成功,而亞馬遜則是直到2012年才申請註冊帶有微笑標識的「AWS」商標。2018年7月,炎黃盈動起訴亞馬遜及其中國合作夥伴侵犯商標,並要求賠償4,600萬美元(3.56億港元)。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周三公布判決書,指亞馬遜所使用的「AWS」商標,容易導致公眾對相關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損害炎黃盈動公司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因此要求亞馬遜不得再使用近似商標,並賠償炎黃盈動公司經濟損失7,646萬元(9,183萬港元)和訟費26萬元(約31萬港元)。

控廣州惠氏侵權 美國惠氏勝訴

另外,浙江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通報,該院近日就美國惠氏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美國惠氏)及其國內代理商,控告廣州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下稱廣州惠氏)等6被告侵權案進行宣判,美國惠氏一方勝訴,獲賠3,055萬元(約3,727萬港元),同時6被告須立即停止使用「Wyeth」、「惠氏」等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