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促空殼公司披露擁有人 遏洗黑錢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國會參議院上周五通過2021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當中包含《企業透明法》(Corporate Transparency Act)。《企業透明法》要求披露美國空殼公司擁有人,被視為堵塞全球洗黑錢及逃稅的主要途徑。

數據庫不公開捱批

該法要求,企業註冊時要向財政部轄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披露「實益擁有人」(beneficial owner)的身份,違者最高面臨兩年監禁及罰款一萬美元(約7.8萬港元)。國際反貪污組織「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美國分部主管卡爾曼(Gary Kalman)相信,上述法例是打擊洗黑錢的基礎。

然而,有分析認為《企業透明法》並不完美,理由是FinCEN的數據庫不會開放予公眾或媒體,而財政部及執法部門在檔案中抽絲剝繭能力有限,認為應對外公開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