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選舉人票結果 史上兩次 皆失敗收場

【本報綜合報道】自1887年通過《選舉人團計票法》以來,美國國會議員僅於1969年和2005年提出異議,質疑選舉人票結果,且都未能成功闖關。

上屆大選 民主黨人曾挑戰

1969年的反對計票因一位失信選舉人而起,但未能阻止尼克遜入主白宮。民主黨前加州參議員博克瑟(Barbara Boxer)於2005年,聯同已故黨友、前俄亥俄州眾議員瓊斯(Stephanie Jones)反對俄亥俄州的選舉人票結果,但被兩院否決。至2016年,民主黨人曾企圖挑戰選舉人團投票結果,但因為沒有參議員支持而失敗。

美國國會特別聯席會議是確認總統選舉結果最後一個步驟,會議必須在大選後翌年1月6日召開,兩院議員將在議事堂見證密封的各州選舉人團投票結果開封,之後由共和、民主兩黨的兩院代表議員點算結果及唱票,由兼任參議院議長的副總統確認當選人。

認證過程設反對機制,議員在完成宣讀一個州份的投票結果後,即可起立表示反對,但兩院需各有至少一名議員聯署同意反對,會議主席才可受理。其後,特別會議將暫停,兩院各自開會投票是否推翻相關州份的結果,必須分別獲兩院簡單多數的議員贊成才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