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東東莞市有公司禁止員工上兩次廁所,否則罰款20元人民幣(約24港元)。有自稱該公司員工的網民近日公開罰款通知書,引起輿論關注。市人社局周三回應稱,已對該公司發出限期整改書,責令退還員工罰款,並修改相關要求。
內地網絡上周三起流傳,東莞市安普電器有限公司要求員工每天只能使用一次廁所,並須登記,否則會被罰款,至今最少5人受罰。市人社局宣傳科工作人員得悉後,派員到廠內調查,根據公司考勤記錄表、工資單等文件,證實情況屬實。
該部門目前已向該公司發出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要求該公司依法對其廠規廠紀進行修改,並退還員工罰款。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0年,主要經營範圍為製造、加工和銷售燈頭、電線、插頭、插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