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昨日上表決通過修訂後的《國防法》,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新修訂涵蓋7大方面,主要包括結合黨和國防及軍隊改革的實際情況,調整國家機構的國防職權,增加軍委主席負責制的內容;充實武裝力量的任務和建設目標;着眼新型安全領域活動和利益的防衞需要等。(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