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省商丘市男子吳春紅,早年遭冤枉故意殺人,慘坐16年冤獄。吳於今年4月無罪釋放後,申請國家賠償約1,8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000萬港元),惟至今尚未獲批。生活拮据下,吳近日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金50萬元(約59萬港元)。
吳春紅的女兒昨表示,父親出獄後至今一直在看病,家中目前靠她和母親支撐,生活困難。
吳男周一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司法救助申請書》,表示自己獲釋後,家中的老房子已成危房,無法居住,須租住出租房;惟自己長期患病,至今無法取得工作健康證,出獄8個月以來一直失業,全家更欠債將近30萬(約35萬港元)。
吳春紅的女兒稱,父親在出獄後,「先是眼睛出了問題,後來是皮膚病,一直在打針,花了不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