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西南寧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會計楊旭雁,利用職務便利偽造文件,並挪用1.69億元人民幣(約2.01億港元)公款包養情人,被控貪污罪、挪用公款罪,以及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罪;案件昨日在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楊當庭認罪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楊於2010年10月至2020年4月,在該市興寧區城鄉建設中心、東溝嶺經濟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任職期間,通過私刻銀行業務清訖章、偷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印鑑、修改報帳支票的金額等方式,先後多次侵吞公款,用於經商、購買名牌轎車、嫖娼和日常奢侈消費。為掩飾犯罪,楊多次製作虛假銀行對帳單、銀行存款利息單,以偽造、變造東溝公司、北部灣銀行城北支行、興東支行公章等銀行的財務憑證,藉此應付單位檢查、審計和財務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