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國務院教育部周三表示,就全國政協委員早前提出的《關於兩岸三地繁簡體字互認互通的提案》,當局同意繁體與簡體字同屬中華文化,指目前已有多項措施處理字型問題,便利港澳台人士;惟基於技術所限,目前尚無法在身份證等文件上達成字型互換。
教育部回應,隨着兩岸三地交流愈趨頻密,更多港澳台人士到內地工作和生活時,或會因證件字型問題遇上阻滯。對此,國家移民管理局、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6部門早前已印發《關於推動出入境證件便利化應用的工作方案》等。
然而,由於繁簡漢字並非一一對應,電腦系統難以判斷市民證件上名字的正確寫法。故目前,港澳台人士應以有效證件上的姓名為準;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正在加快修訂國家標準《信息技術 中文編碼字符集》,料將收錄逾8.7萬個簡體字、繁體字,以及10種少數民族文字,以便利群眾。
就內地使用繁體字方面,目前各大院校的中文、歷史、考古、藝術、中醫藥等專業科目均有使用繁體字教科書,並且會要求相關科目的研究生入學時,必須能夠使用繁體字。另據有關規定,華僑港澳台學生在申考內地院校時,可使用繁體字填寫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