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北京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前高層,早前以虛假理財產品騙取超過27.46億元(人民幣‧下同,約32.87億港元),張穎與下屬肖野犯合同詐騙罪,一審後兩人上訴。日前,當地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張穎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剝奪終身政治權利,肖野則改判9年有期徒刑。
法院在上周四公布,張穎利用職務便利,誘騙被害人購買虛假理財產品,向147名受害人騙取上述金額,以購買房產、汽車等。被告指使該銀行職員秘密轉移涉案物品及刪除重要證據,不構成自首;二審宣布維持原判,並沒收其全部個人財產,責令其退賠違法所得。
肖野明知張穎向受害人轉讓虛假理財產品,仍幫助其推銷。二審撤銷原判的第二項,即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剝奪兩年政治權利;改判肖野「犯吸收客戶資金不入帳罪」,並罰款9萬元(約1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