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期是孩子身心發展的重要階段,若然遭受不法虐待傷害,不良影響或會長久伴隨,乃至毀掉整個人生,因此對他們的保護工作尤為重要。然而,社會上各種虐童事件總是層出不窮,與兒童密切相關的家庭、學校等環境最容易遭遇到,最親近、最值得信賴之人往往是人面獸心,毒如蛇蠍,叫人防不勝防。
貴州貴陽市一間幼稚園近日再爆殘忍虐童事件,只因有幼童不願午睡,老師便坐在床邊對其不斷掌摑,以致最終被打至頭部骨折;更恐怖的是,期間該老師還以棉被捂住幼童全身,以及將整個身體壓在對方身上,幼童惟有拚命掙扎,所受驚嚇可想而知。事件遭揭發之後,該老師又一度死不認帳,辯稱是幼童玩滑梯時自己摔的,惟當事發時閉路電視呈現眼前,抵賴不過,方才改口承認所犯惡行,進而揭發涉事幼稚園屬無證經營,施暴女老師亦無教師資格證,現已被警方拘留。
說來也是荒唐,明明是一間無證幼稚園,亦可堂而皇之開門營業,卻不知當地有關部門是如何履行監管責任,若非這次出了事,恐怕還是不會被發現,就算沒發生虐童事件,違規經營亦需被依法取締才是。既然是無證經營,那麽聘用無證幼師也就順理成章了,出現虐童行為更應屬意料之中,可見問題總是一環扣着一環,部門的監管失職導致存在違規經營空間,違規經營必然會出事,這已是所有行業規管中的通病。
當然,虐童行為並不只限於此,許多有牌有證的幼稚園照樣會發生,理由亦是千奇百怪,各種虐童手段更一個比一個殘忍惡毒。內蒙古呼和浩特某幼稚園早前就有多名幼童身上出現不明針孔,查實他們或是因上廁所不聽話,或是因午睡睡過頭而遭老師「用牙籤拮」,且施虐老師不止一個,情況很糟糕;一些地方更曾發生幼師用鉸剪、刀具傷害幼童的惡性事件;施虐者除了老師,還有保育員、保安員等,惡行更包括猥褻、性侵幼童,每每令人髮指。
如果說幼童之於老師,只是「別人家的孩子」,那麽作為虐童現象另一重災區的家庭,不少親生父母、近親屬等合法監護人為何也能屢屢對孩子狠下毒手?像廣東茂名市就有生父將7歲兒當作「人肉煙灰缸」虐待,遼寧撫順則有6歲女童遭親母及其同居男友施以滾水淋頭、鐵鉗拔牙、打火機燒嘴等酷刑,黑龍江佳木斯更有4歲女童遭生父繼母剪嘴唇,打至頭顱內出血,一度生命垂危。現實就是,不論孩子是親生的還是別人的,總能找到各種藉口虐待他們,只是虎毒尚且不食子,何況人乎?虐童案頻生,不只引發道德危機,還有人性危機,危害至深,當局必須拿出有效應對方法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