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拾獲鑽戒遲上報罰600元

湖南長沙火車南站一名甘姓清潔員,近日打掃列車時,拾獲一枚1卡鑽戒,她在16分鐘後上交公司,被指「不及時交還」,而遭罰款500元(人民幣‧下同,約600港元)。公司的處分令她感到難受,惟經理表示,本打算對其罰款1,000元(約1,200港元),在警員為她求情下,才減輕處罰。(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