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重慶民營企業家李懷慶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4項罪名,昨日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處20年監禁。
報道指,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周五早上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作出上述判決。54歲的李懷慶是重慶市人,被捕前為重慶富華典當公司的老闆,目前羈押在重慶江北區看守所。其妻子包艷在Twitter披露宣判的刑期,稱:「好黑暗的天呀!強烈抗議重慶當局的這一無恥迫害誣陷行徑!」
重慶警方於2018年1月31日,突然以涉黑罪名刑拘李懷慶;其名下公司、妻子包艷及與此案完全無關的胞姊資產及帳戶,同年2月被警方以打黑名義凍結。檢察院同年4月將李懷慶的罪名改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控他於17年10月至18年1月期間,7次在微信以造謠、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包括轉發「紅四方面軍在四川殺人百萬」文章及「道義抗爭」、「暴力革命」 等字眼的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