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收生裁定無罪團體決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知名學府哈佛大學在遴選新生的過程中,被指歧視亞裔國民,美國聯邦地方法官去年10月裁定,哈佛的收生過程並沒歧視亞裔學生,有關注團體上訴。美國波士頓巡迴上訴法院周四維持無罪裁決,提出訴訟的學生公平錄取組織對裁決表示失望,誓言上訴至最高法院。

指控限制亞裔人數

法官判決時指,哈佛大學的做法合法,並滿足最高法院訂出的要求。學生公平招生組織(SFFA)始創人布盧姆指對裁決表示失望,但強調不會失去希望,並繼續要求終止哈佛及其他美國高等院校,按種族收生的違憲做法。

SFFA於2014年起訴哈佛大學,指控該校在遴選新生時限制亞裔美國人的數目;哈佛採用全面入學評估,以保持學生種族的比例,不只考慮成績,也包括參與活動、成長經歷和個人特質。雙方其後對簿公堂,並於前年10月開審,去年10月初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