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總統並非由選民直接投票選出,而是由選舉人票決定。各州選民可透過大選當日親身到票站投票,或在選前以親身或郵寄方式提早投票,把普選票(popular vote)投給心水總統候選人,選舉人團之後會依據普選票結果把選舉人票(electoral vote)投給該州得票最高的一位候選人。
全美各州及哥倫比亞特區合共有538張選舉人票,取得過半的270張選舉人票一方可入主白宮。每州選舉人票數量與該州在參議院及眾議院議員的人數相等。每州在參議院有兩名參議員,代表各州的眾議員數目則靠人口比例分配,而人口最多的加州共有55張選舉人票,人口較少的懷俄明州只得3票。
除了緬因州及內布拉斯加州外,其餘州份一律採取「勝者全取」的投票制度,即該州的所有選舉人,都應投票予奪最多普選票的總統候選人。緬因州及內布拉斯加州則採取區域計票制,在選區中得票率最高的候選人可獲得該區的選舉人票;在全州得票率最高的候選人,可獲餘下兩張選舉人票。若沒有候選人取得270張選舉人票,將由眾議院投票決定誰當選總統。
在選舉人票制度下,美國從1804年至今共5次有候選人贏普選票但輸選舉人票的情況,包括2016年美國前國務卿希拉妮對特朗普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