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庇護黑幫 廣西兩官員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廣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前副局長桂寶東、市監察局前局長姚佩衡涉嫌受賄、包庇、縱容陳基福等51人黑社會組織犯罪,充當保護傘一案,前日在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桂、姚二人分別被判處11年及12年半有期徒刑,並罰款30萬元及50萬元人民幣。至於陳基福則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50名被告,分別被判1年至20年不等徒刑。

縱容作惡 壟斷海鮮市場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基福等人從1995年起,通過敢打敢殺,行兇傷人等手段,在東興市江平鎮開始高利放貸、非法討債,壟斷當地海鮮市場、走私貨物等牟取非法利益。桂寶東明知陳長期從事違法活動,仍多次收取好處費並包庇、縱容;姚佩衡亦多次接受陳宴請,與辦案人員「打招呼」。

此外,中國裁判文書網前日公布,陝西咸陽市公安局前局長郭中秋受賄案,近日已在西安市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罰款100萬元(約115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