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禁瘦肉精豬 台灣施壓修例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明年起放寬美國含瘦肉精的豬肉入境,多個地方縣市制訂自治條例,修改要求進口肉必須「零驗出」瘦肉精。有傳行政院施壓要求地方政府明年元旦前修正有關條例。對此,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前日表示,該院是函請地方「陳述意見」,並非要求修改自治條例。

丁怡銘表示,目前有相關縣市的自治條例,規定豬肉及其他相關製品不得驗出瘦肉精,有牴觸中央法規之慮。行政院及衞福部周一致函幾個直轄市、縣市「陳述意見」,於一個月內「回覆說明」,並非發函要求「修改」自治條例。行政院待收到各縣市說明後,會再行後續處理的討論。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上周三通過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修正案,認為含瘦肉精的美豬不得在該市販賣,並增設罰款金額。台北市衞生局指修正案需經議會三讀通過,送交行政院核定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