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台學生做共諜 一入獄一通緝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北地院昨日審結一宗共諜案,曾經到大陸暨南大學讀書的台灣校友會秘書長傅文齊、執行長李宛平,被控受廣東省委台辦指示,在台發展組織,吸納台灣的軍政界人士。台北地院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李有期徒刑一年;又依違法招生罪、業務登載不實罪,判其有期徒刑七個月,可易科罰金。傅文齊審理期間棄保潛逃,仍然被通緝。

起訴書指,兩人在暨南大學求學期間,認識解放軍南京軍區聯絡辦情報員,二人於二○○九年至二○一三年間,按要求引介台灣的軍職人員、立委和立委助理等十多人,與廣東省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官員見面,企圖發展組織;他們又違法幫暨南大學在台灣招生。

檢方認為,傅文齊、李宛平引薦台人與中國情治機關人員會面,但他們接觸的軍官、立委均稱自己未被吸收,故以《國安法》發展組織未遂罪起訴二人。台北地院二度傳喚傅未果,法官因此對傅發布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