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兩涉毒通緝犯 馬國遣返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昨日通報,台灣毒品通緝犯陳志文、王富台早年因涉嫌在馬來西亞吉隆坡市走私毒品,被當地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惟經認罪協商後,二審時被改判有期徒刑五年,至近日刑滿出獄。經兩地警方協調後,日前順利將陳、王遣返回台。

警方指出,陳、王因在台涉及毒品案,遭新北和桃園地檢署通緝。他們近日在馬來西亞出獄後,台方立即聯繫當地部門,協調由移民局先行收容再遣返回台,終順利在上月廿四日及本月八日將兩人遣返回台歸案。

警方又指,馬來西亞警方近期加強盤查外籍人士,在吉隆坡市發現一名護照逾期的洪姓台籍男子,經查為台灣電騙案通緝犯,順利於上月十八日遣返歸案。另一名潛逃越南十四年的台籍施姓殺人案通緝犯,亦在越南警方協助下上月廿五日被遣返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