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人申請伴侶移居 或需上500小時英語課

【本報綜合報道】澳洲政府前日公布聯邦財政預算,當中將引入新措施,要求澳洲人的海外伴侶申請移民簽證時,需符合指定英語能力要求,否則抵澳後需強制上英語課五百小時。

水平測試平均需獲4.5分

署理移民部長塔吉(Alan Tudge)昨日披露更多細節,指簽證申請人及擔保人必須擁有「能有效溝通水平」的英語能力。根據內政部定義,「有效溝通水平」指國際英語水平測試(IELTS)平均獲四點五分,或在其他英語考試獲同等成績。塔吉指,申請人在批出兩年暫准簽證期間,毋須通過英語能力測試,但申請永久居留則必須先通過測試,或證明已「合理地努力」學習英文。如果未能達到要求,申請人需參加五百小時政府提供的英語課程。

塔吉表示,澳洲有近一百萬人因英語能力不足,無法找到工作。新措施待國會通過後,將在明年底實施,之前已申請伴侶簽證者將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