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提與保障,其重要性再怎麼強調也不過分,政府更為此訂出了不少底線要求、監管責任。各級行政職能部門及生產單位若能認真執行政策要求,積極履責,將安全意識放在第一位,或許就不會接二連三地出現各種奪命安全事故,反之則說明相關安監責任總是落空,只顧生產不顧安全的結果勢令社會經濟發展付出更大代價。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前就近期頻發的事故傷亡分別約談山西省、吉林省政府負責人,指出兩地政府未能有效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並要求深刻剖析原因,防止重蹈覆轍。眾所周知,山西省於「十•一」假期首日便發生景區大火,並且釀成十三人死亡的慘劇,而在不久前,該省一處農村飯店倒塌更導致二十九人被壓死;吉林省則於四月中及本月四日發生兩起重大交通事故,分別造成十二人及十八人遇難。結果就是,目前山西重大事故宗數和死亡人數均排全國第一,吉林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宗數亦已佔全國一半。
每一起事故的發生都非偶然,背後總能找到必然因素,這些因素不但廣泛存在,有的更是顯而易見,甚至屬於人為過失所致。譬如發生火災的山西台駘山景區,事發三日前就被消防部門檢查出安全隱患,惟涉事經營商根本沒當回事,包括出事景點的逃生通道設計問題都被忽略掉,可說從生產經營到監管各方都有嚴重責任;早前的飯店倒塌事件亦是如此,更反映出農村地區建築質量安全問題長期處於監管空白的尷尬現實,總指望亡羊補牢、事後高喊「舉一反三」肯定不行。
吉林兩起重大車禍的發生,更是為有關當局敲響了警鐘。首先該兩起車禍都發生在吉林松原市,其次都涉及農用車、小貨車違規載人等問題,此類事故更非吉林一地獨有,過往於各地農村不知發生過多少次,卻總是屢禁不止,很能說明問題。有趣的是,吉林省政府於今次事故發生後,很快便作出確保全省不得再出任何安全問題的指示要求,這種表態本身就很官僚化、形式化;須知前次車禍發生後,當局亦找出了問題所在,並問責了一批責任人,表示會加強監管防範工作,結果很快又再出事,足證有些表態根本屬有口無心。
正因如此,一些地方、行業才會頻繁地爆出安全生產事故,旅遊景區、煤礦企業、化工廠乃至交通運輸、基建一再釀致人命死傷,可見「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生命至上」等口號都是空喊,相關規章制度訂再多,沒人遵照執行也是白費。就算當下加快恢復經濟生產十分迫切,也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否則再多的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又有甚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