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雲南昭通市鎮雄縣二十九歲男子向明錢,九歲時目睹父親向文志被兩名張姓兄弟殺害,他輟學追兇十七年,終在二○一七年找到兩名兇手,其中一人被判囚終身,另一人被指因超出訴訟時效及證物不足,未能定罪。向男懷疑有人毀滅證據,影響司法公正。縣政府前日回應,將會核查案件,若有違紀違法問題,會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向男向內媒表示,案發於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他的父親向文志,當天與張姓鄰居發生爭執後,其父親身中多刀倒地。他目擊鄰居張×奇及其兄長張×明持刀逃離現場,其父送醫後不治。至二○一七年,向獲悉疑兇張氏兄弟逃到福建省,並已改名換姓。向男花費八萬多元(約九萬二千多港元)旅費,才找到張×奇,報警將其拘捕。
雲南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前年,認為張×奇在扭打過程中殺死向文志,因為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最終判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奇的兄長張×明其後亦被捕。檢方指案件超出訴訟時效及證物不足,不予起訴。向男指十七年來向警方提供大量證據,目前只有小部分尚留在檔案室中,他懷疑有人在背後毀滅證物,令張×明不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