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的社會危害十分巨大,故而禁毒警察的工作愈顯重要,彼此更應正邪不兩立。就算毒品充滿魔性,卻還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之說,禁毒警察不正是除魔衞道的角色?豈有對毒品俯首稱臣,乃至引誘他人一起墮落之理?結果變得非人非鬼,魔道難分,又怎麼打贏禁毒戰爭?
浙江金華市婺城區法院近日對該市一名禁毒警察進行一審宣判,揭發其任職公安局江南分局禁毒大隊時多次藉職務之便偽造清單,私自截留查繳來的毒品吸食。想是嫌自己一個人吸毒不過癮,該警察竟多次唆使、誘惑一名戒毒人士共同享用,惟對方已無吸毒意願,正打算徹底擺脫毒癮,重新做人,不料最終毀於禁毒警察之手,何其荒唐!
禁毒警察被喻為行走在刀尖上的人,工作性質極其危險,因為他們隨時需面對窮兇極惡的毒販,故需具備極高的心理素質和過硬的本事,甚至需喬裝打扮、深入虎穴,上演無間道,期間更不知是否要以身試毒,進一步取得對方信任。而按照本次涉案的禁毒警所說,私自截留毒品是為「發展線人」所需,亦即以毒品套取線索之類,或許也是一法,總之影視作品中不乏這類橋段,可惜未獲法院認同;就算上述理由都成立,但又怎麼解釋其誘使一名積極改過自新之人共同吸毒的行為與目的?
莫非吸毒者也在追求「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高級境界?譬如湖南衡陽市祁東縣某卡拉OK,早前就曾爆出有公職人員在包廂集體吸毒的醜聞;此後該縣再爆文化館一名女性副館長與多名公職人員一起吸毒,自己更吸到抽搐不止,香消玉殞;更有像四川漢龍集團涉黑案曝光出來的不堪情節,指當地公安局、檢察院等系統一眾公職人員經常與黑老大劉維等人一起吃喝嫖賭,吸毒作樂,此等誘引的確讓一般人難以抵擋。
由此可見,邪不勝正之說多屬一廂情願想法,現實當中,專職禁毒警察也好,普通公安幹警也好,或淪為癮君子,或助紂為虐、淪為毒販保護傘的又豈在少數?像哈爾濱市公安局上月揪出的十九名違紀違法警員中,就有人因吸食毒品獲罪;遼寧瀋陽第二監獄早前更被揭發有獄警向囚犯經營毒品生意;至於廣西、雲南等邊境地區的警隊領導、禁毒英雄或功臣屢屢收受毒販賄賂,成群地為對方通風報信、提供庇護,都已是司空見慣。
一個個肩負除魔衞道職責之人,竟都輕易墮入魔道,豈不尷尬之極?難怪內地毒品問題總是源源不絕,邊境走私販毒來來回回就那幾條線,卻總也堵不住,只需看看這些禁毒警察、官員幹部平時都在幹些甚麼、想些甚麼,問題就一清二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