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殺人犯保外就醫65官員受懲

【本報綜合報道】內蒙古男子王韻虹早年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後減刑囚十五年,但五名獄醫違規為他辦理保外就醫手續,令他在獄外活動多時。事件曝光後,中紀委介入嚴查,已對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檢察機關、公安機關、醫院等廿六個部門的六十五名公職人員作出黨紀政務處分。

中紀委前日通報稱,根據調查結果,宣布內蒙古監獄管理局前政委薑和平被開除黨籍和降職;管理局未成年人犯管教所前所長楊文智、第一醫院前副院長王全仁、醫生李齊放等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所涉問題將移交檢方審查起訴。中紀委強調,其他違紀違法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失職人員被嚴肅問責。

該案被稱為「紙面服刑」,王男於二○○一年七月曾收受當地一專修學院院長張明德廿萬元人民幣(約廿三萬港元)充當「殺手」,將一名武姓女子殺害後棄屍草叢。直到二○○四年三月,他被雲南麗江警方逮捕,並於二○○六年一月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惟他多次獲減刑,最終謊稱重病,申請保外就醫成功,更在監獄外旅遊、工作、結婚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