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鮑毓明除牌逐出境

內地律師鮑毓明涉嫌性侵韓姓養女,引起關注,聯合督導組六月介入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昨日通報已調查完畢,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的行為構成強姦罪。此前有輿論指鮑或性侵未成年人,現查明二人首次見面時,韓女已年滿十八歲;惟鮑取得美國國籍後隱瞞不報,違反內地有關法規,已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將驅逐出境。

經查,韓女原籍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於一九九七年十月出生。二○一五年三月,她與父親提供虛假出生證明和證人證言,把官方戶籍登記出生日期改為二○○一年八月。太和縣委近日通報,決定就該宗更改出生年齡事件,對十二名幹部究責問責,並糾正韓的戶籍年齡。

養女虛報出生日 實已成年

鮑毓明與其韓姓養女於二○一五年經網絡取得聯繫,鮑遂於同年十月十日到南京與韓女及其母親見面,二人以「收養」名義開始交往並發展為兩性關係。二○一九年六月,二人關係破裂,實際同居一百五十多天,多次發生矛盾,期間鮑並不知道韓的真實年齡,以為她仍未成年。

調查未發現鮑採用暴力、脅迫手段與韓發生性關係,韓女不屬於法律特殊保護的未成年人。至於韓多次報案、撤案、對外尋求幫助,均與二人產生矛盾有關,一旦他們和好,韓便要求公安機關撤案。

假收養 嚴重違反社會倫理

二人交往期間,鮑未限制韓的人身自由;韓在南京上學、生活,且在多次報警的同時,以交友為名結識其他男性並交往。調查沒發現韓的QQ帳戶被鮑控制,韓亦沒實施精神控制,逼韓女發生性關係。二人不符合法定收養條件,未辦理收養手續。鮑明知二人不符合法定收養條件,且自認為韓女未成年,仍以「收養」為名與韓發生性關係,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

四十八歲的鮑是內地律師,他於二○○六年取得美國國籍後隱瞞不報,違反內地執業律師必須是中國籍的執業法規,仍以專職律師身份在華執業,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因情節嚴重,公安部將鮑驅逐出境,山東省煙台市公安局負責執行。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