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屍案中案 紀委吞款囚四年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操場埋屍案」轟動一時,主犯杜少平被執行死刑,另有十九名公職人員涉失職瀆職等問題被立案調查。事件近日再揭案中案,有紀委人員查案期間,竟盜用被查官員的存款約三十五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四十一萬港元),近日被判貪污罪成,被判囚四年。

操場埋屍案曝光後,時任新晃縣龍姓女副縣長,因分管教育,去年八月起被扣留接受紀委調查,期間她把手機、身份證和銀行卡交由紀委人員楊×輝保管。

龍女的父親前日表示,女兒被拘留一百六十日後獲釋,發現手機上有多條催還款訊息,銀行卡內存款減少等。向楊×輝詢問後,對方承認盜用,並無力還款。龍父遂向有關部門舉報。

楊承認辦理案件時八次盜用龍女銀行卡,又在多個網貸平台以龍女的名義借錢,用來償還個人債務和參與網絡賭博。案件近日在懷化市中方縣法院一審宣判。楊除判囚外,另罰款二十萬元(約二十三萬港元),責令將用剩的十三萬元(約十五萬港元)歸還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