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辦公廳要求 民企須緊跟中央立場 包括港澳

【本報綜合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名為《關於加強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內容要求民營企業在政治立場保持與中央一致,至於統戰對象包括在內地投資的港澳工商界人士。這是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第一份關於民營企業統戰工作的文件,也是內地首次把加強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納入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內容。

要求參與扶貧 回饋社會

內地官媒前日晚上發布有關意見,內容推動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創新發展,有利於不斷增強黨對民營經濟的領導力。意見要求各級黨委統戰部門要落實民營經濟領域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教育指導民營經濟人士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應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意見又明確統戰的工作範圍,對象主要包括民營企業主要出資人、實際控制人,民營企業中持有股份的主要經營者,民營投資機搆大股東,民營中介機構主要合夥人等。

中共領導人近日作出指示稱,民營經濟統戰工作在服務黨和國家中心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國民營經濟統戰工作會議昨日在北京召開,會上指出要引導民營經濟人士完整準確理解「兩個毫不動搖」,堅定制度自信,引導他們樹立愛國情懷,以產業報國、實業強國為己任,參與扶貧,回報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