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遠前董事長涉貪明受審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市華遠集團前黨委副書記、董事長任志強(圖),早前遭開除黨籍後,昨傳法院開庭公告照片顯示,任志強案將於明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其所涉罪名包括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及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據中紀委此前通報,任志強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由北京市西城區紀委區監委立案調查;經查,任志強喪失理想信念,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公開發表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文章,醜化黨和國家形象,對抗組織審查。

通報又批評,任志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將公權力作為牟取私利的工具,違規使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長期無償使用社會商人提供的辦公場所及住房,通過關聯企業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巨額利益;不正確履行職責給國有資產造成重大損失;家風敗壞,家教不嚴,夥同子女大肆斂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