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法院院長助理被指索取保贏官司費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茂名化州市法院院長助理張×海,近日被指向某案件葉姓原告索要七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七萬九千港元)的「指定法官費」,聲稱可以包贏官司,惟後者拒絕被判敗訴。

否認指控稱被誣告

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張日前接受內媒訪問,自稱是被誣告。化州市法院昨日回應,已商請有關部門調查。

葉某日前向內媒反映,指其陷入合約糾紛案,後經友人介紹結識張×海。後者向他收取八百元(約九百港元),承諾立案並指定由法官黃某堯審理。葉之後更多次請張、黃兩人吃飯,期間張作為中間人,多次開口索錢,包括一次索賄七萬元,惟葉拒絕後案件敗訴。

化法市法院工作人員事後證實張×海確實就職於該法院執行局,是某位院長的法官助理;惟張事後否認曾索賄替人辦事,強調法官是經網上隨機分配,按庭上證據審理案件;反斥葉某是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