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台灣被指違反規定台限半年內撤資

【本報綜合報道】繼代理或經銷愛奇藝、騰訊等陸資的公司被台灣的經濟部納入禁止範圍後,該部昨日宣布,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寶台灣」違反陸資來台投資相關規定,恐存在用戶資料安全風險,罰款四十一萬元新台幣(約十一萬港元),限期在六個月內撤回投資或改正。「淘寶台灣」同日下午發聲明,指暫未收到台府相關正式函文,但對上述事件深感遺憾,並尊重決議,會積極配合改正。

經濟部指,英商克雷達在台分公司,以「淘寶台灣」名義經營電商平台,而阿里巴巴集團對英商克雷達具有控制能力,擁百分之廿八點七七股權。

用戶資料或須傳到大陸伺服器

阿里巴巴集團在英商克雷達有三名股東,在股東會和董事會具備否決權,其又授權「淘寶」商標、域名及平台IT系統維護及技術支援服務予英商克雷達在台分公司,以供其經營「淘寶台灣」。

該部門擔憂台灣民眾註冊會員時需接受阿里巴巴的「淘寶全球平台服務協議及隱私權政策」,擔憂用戶資料、交易資料、攝錄機等權限,會傳送到大陸總公司伺服器,有資安風險。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昨指,部分陸資企業長期利用轉資方式,規避台灣對大陸實施的有關商貿政策,投資未經允許的項目,今後將持續把關,裁罰違法業者。此次商務部對「淘寶台灣」的行動及處罰,將給予六個月緩衝期,讓對方撤回投資或改正,行政院對此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