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後37刀弒母 台漢判無罪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桃園市一名梁姓男子前年與母親發生衝突後,持刀狂斬對方三十七刀後分屍。桃園地方法院以家暴殺害直系親屬罪起訴梁男,法官一審認為他因吸毒致精神障礙判其無期徒刑。案件昨日二審時判決出現大逆轉,高等法院認為,梁男吸毒後在沒有辨識能力下殺人,改判其無罪。

案情指,同住在中壢區的梁男與母親,一八年十月十七日下午六時許在家中爭執,期間梁男從廚房拿出菜刀狂斬母親致死,其後以開山刀斬斷她雙手和頭顱,然後將頭顱從十二樓拋到街上。最後警員破門而入將其拘捕。

梁男作供時表示,案發前兩天曾吸食毒品,又稱案發時醉酒,對事發過程全無印象。辯護律師指他因吸毒、飲酒導致精神衰弱。但梁男姊姊指弟弟並無精神疾病史,當探視羈押中的弟弟時,對方也坦言當天沒有喝酒。警方案發後在梁男的尿液和毛髮樣本中驗出安非他命,但未驗出酒精、安眠藥等其他常見藥物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