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原省委書記趙正永早前因秦嶺違建別墅等貪腐案倒台,並被查實以七億多元的受賄金額創下內地省部級官員貪腐之最,輿論嘩然之餘,亦對其是否會被判處死刑議論紛紛。日前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趙正永死緩,終令事件塵埃落定,卻也讓各界更加相信,貪官不死已成為內地反腐套路,或將激勵更多官場中人「前腐後繼」。
可以見到,趙正永在陝西官場浸淫十多年,為一己之私,在不同時期、不同職位上瘋狂斂財,毫無顧忌,期間更爆出多宗特大貪腐案,包括廣為人知的「千億礦權案」、秦嶺違建別墅案,群眾反應十分強烈。何況趙正永不僅大肆受賄,還結黨營私,公然違抗中央政令,置「六道聖旨」於不顧,嚴重破壞了陝西的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被斥是可恥的政治兩面人、兩面派,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乃至十九大後仍然不知敬畏的腐敗典型。
如此一個巨貪大蠹,毫無原則底線之人,擱在封建社會恐亦難逃一死,甚至可能面臨被抄家滅族、千刀萬剮的下場,反而趙正永最終只被判了死緩,意味着極有可能保住性命,但就與當局此前種種措詞嚴厲的表態有所落差,所謂鐵腕反腐,卻在關鍵環節變得手軟。而這樣的操作近年似乎已形成套路,尤其自十八大以來,據指再無官員因貪腐問題被處死,就算山西呂梁前副市長張中生當初因受賄十億餘元判了死刑,至今還在「死刑覆核」當中,並未被執行。
按照當局的說法,趙正永違紀違法收受的財物均已追繳到位,其本人亦能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故原本的「論罪當誅」也就變成了網開一面、刀下留人,只是這個標準又該如何認定,究竟貪腐到怎樣程度才夠標準殺頭?像此前的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貪了兩億多元,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原書記邢雲貪了四億多元,結果也都是死緩,如今七億多元還是死緩。眼看着貪官們的貪腐金額愈來愈大,最終都可因「幡然悔悟」被寬大處理,在高牆內「頤養天年」,讓那些蠅貪、蟻貪們又怎麼想?
不可否認,內地司法改革近年正努力與國際接軌,即所謂強調要保護人權,主張少殺慎殺,但也需具體情況具體對待。畢竟現時的反腐態勢仍然嚴峻,尤其對那些罪大惡極的貪官不能片面地只講人權,所作所為早已背叛了國家和人民,姑息就是養奸。況且真要談接軌,就該推行國際通行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實施真正的官員問責制,而非有利於貪官的就接軌,不利於貪官的就講中國特色。「死緩優待」無疑是向所有官員傳達了一個極錯誤訊息,以後難保不會出現屢破貪腐紀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