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官受賄案件終定讞

台灣高雄市警局小港分局前行政組長林振宏,被指收受電玩業者賄賂五百七十二萬元新台幣(約一百五十二萬港元),前年被法院一審和二審,均告收賄罪成,被判囚十六年,沒收違法所得。林男隨後再次上訴,最高法院昨日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