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中紀委昨日公布,廣東省江門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林春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廣東省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林春生於二○一八年十二月起出任上述職務至今。
林春生於一九六三年二月出生,是廣東惠來人,擁研究生學歷。他一九八一年七月參加工作,一九八七年六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他於二○○○年五月出任省公安廳刑偵局大要案件偵查處副處長。
二○○四年二月任省公安廳反恐怖行動工作處處長;二○○七年四月任省公安廳刑偵局副局長;二○一○年九月任省公安廳禁毒局政委(副廳級);二○一一年六月任陽江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二○一六年九月任惠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